“神话,我喜欢你!”
“哦,我的菊花忽然一紧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”
金狮约瑟夫大笑,他觉得雷震很坦诚。
敌人终归是敌人,但值得尊重的对手往往都是惺惺相惜,只要不是在战场相遇,是可以坐一块喝酒的。
真男人的友谊,很多时候会让别人想不通。
“血鲨奥斯顿,你的刀法是这个世界上最绚烂的艺术。”雷震转向另外一名佣兵:“对于刀的理解,我远远不如你。”
这是血鲨奥斯顿,极为擅长近战。
“五年前,你曾被十多名廓尔喀战士包围,一个人一把刀把他们戳的满身窟窿,打破了廓尔喀近身不灭的战绩。”
粗犷的血鲨奥斯顿笑了,眼中也是充满骄傲,同时感觉神话这个人真的不错。
接着,雷震精准的叫出其他三名佣兵的绰号,并说出他们此生最引以为傲的战绩。
哪怕都被夸大了,但佣兵界的薪酬跟战绩相挂钩,谁都想名气被叫响。
作为前世的佣兵之王,在没有谁比雷震更了解雇佣兵的思维与想法。
“都他妈卸装,虽然咱们端过eo总部,但金狮大哥他们并非敌人。”雷震冲秦王他们高声道:“如果有一天战场遇到的话,绞尽脑汁搞死他们才是最大的尊重。”
“哗啦!”
秦王几人立即卸掉身上的战术背心,甚至还把外套脱了,以表示全无威胁、全无敌意。
面对如此待遇,金狮约瑟王伸出大拇指。
他同意雷震的做法,也同意雷震的说法,等到战场再相遇的时候,谁不玩命干掉对方,都是最大的不敬。